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再安排再部署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浏览: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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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理解,强化法纪意识,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6月22日,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洪俊民同志主持,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相关业务负责人参会。

会上,洪俊民领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内容,并对“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等政策进行解读。

洪俊民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执行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出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切实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严守“不违规过问案件、不违规干预司法、不违规接触交往”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的表率。三是要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热潮,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化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创造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四是要建章立制。修订完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和相关案例通报曝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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