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司法局:饲养动物惹事端 人民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7-08 来源: 浏览:4301

2021年4月5日下午,临颍县陈庄乡程某甲带着自家饲养的大黄狗来到程某乙家,商量第二天去县城狗市交易市场卖狗崽之事。

程某乙家也养了2条狗,当程某乙开门时,程某甲带的黄狗抢先一步跑进院子,把程某乙的母亲撞倒在地,致使其腰胯骨被摔骨折。

在诊治1个多月的时间里,程某乙花费近30000元,因赔偿费用一事多次与程某甲协商,程某甲认为已拿出3000元住院费,况且也去医院看了几次又花费近1000元,已经做到仁至义尽,至于其他治疗费用不予承担。程某乙万般无奈,6月10日到陈庄乡调委会申请调解。

陈庄乡调委会及时受理了申请并展开调解工作,程某乙提出含交通费、营养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3860元的主张。

微信图片_20210708165730.jpg

调解员一方面向村委会了解情况,一方面通知程某甲到调委会详做了解,从程某甲的陈述来看,矛盾焦点在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调解员根据掌握事实,坚持依法依理并用之以情予以调处,向双方说明程某甲对所养黄狗未尽到拴养和致人损害的责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6月15日,调解员再次就责任划分与程某乙面谈,程某乙提出,自己兄弟3人与程某甲共同分摊医疗费。随后,调解员与村调委会数次到程某甲家沟通,一开始,程某甲对程某乙提出的方案持反对态度,经过调解员摆事实、说道理、讲法律,程某甲态度有所缓和,但只愿意再另拿出2000元了结,并直言道如果程某乙不愿意就终止调解,通过诉讼解决,致使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在告知程某甲走诉讼途径需要的注意事项及程序后离开,之后,电话告知程某乙事情进展。

微信图片_20210708165828.jpg

6月16日,程某甲经过深思细虑后来到乡调委会,表达了不愿走诉讼途径的意愿,请求调委会继续调解,答应支付10000元。6月22日,调解员联系纠纷双方到调委会,再次展开背对背及面对面调解,经过一上午对双方“动之以乡情打通心理纠结、晓之以事理明确各方责任、析之依法律阐述责任来源”的多种调解方式,最后,双方愿意握手言,并现场签订和解协议。一起动物致害赔偿纠纷经过两个多月的调解圆满画上句号。


0

主办:漯河市司法局
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2020029758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306号  网站识别码:4111000020
访问量:

全站搜索 官方微信 官网微博 返回顶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