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建立法律服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06 来源: 浏览:3084

近日,漯河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法律服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从工作原则、审查范围、操作办法、配套制度和组织保障等方面,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四议两公开”提供了工作指引和遵循,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意见》指出,村(居)法律顾问要围绕实施“四议两公开”的重要决策事项提供合法性审查,要贯穿“四议两公开”决策议事全过程。《意见》要求村党组织提议应当事先征求村(居)法律顾问意见,村“两委”商议应当有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应当参与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公示期间,村(居)法律顾问应当积极解答村民关于决议事项法律方面的疑虑疑惑,做好决议实施过程法律参谋服务和决议实施结果公开村民法律咨询等服务。

目前,漯河市司法局正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村(居)法律顾问资源配置,为全市1346个村(居)配备村(居)法律顾问334名,每名法律顾问负责3-5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顾问配备的全覆盖,为法律服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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