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出台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豫法〔2019〕4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近日,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漯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及《漯河市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从学法形式、学法内容、学法对象、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进行了制度规范,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法治漯河建设。
《制度》及《计划》的制定出台,旨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领导学法与市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相结合,着力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实践性,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制度》突出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学法形式。集体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的方式进行。每季度安排1次集体学法,每年安排2次法治专题讲座。主要采取律师说法、专家解读、观看视频、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二是明确学法重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内法规以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与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明确学法对象。除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外,根据学法内容和工作需要,学法对象扩大到县(区)党委、功能区党工委、市委相关部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四是明确实施主体。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委办公室拟定学法计划,提出学法建议,经报市委审定后组织实施。根据学习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做好集体学习辅导,确保学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