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守法协〔2021〕4号)要求,经过各县区、各部门逐级自愿申报,参照全市“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坚持优中选优,突出广泛性,体现先进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审核把关,拟推选漯河市纪委监委等4个单位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漯河市公安局林琳等9人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个单位为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访、来函等形式向市普法办反映。
联系电话:0395-2127617
通讯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05号市司法局306室
2021年11月15日
拟推荐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4个)
1.漯河市纪委监委
2.中共漯河市委政法委员会
3.漯河市教育局
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二、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9人)
1.吕煜晖 漯河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办公室主任
2.孙明明 漯河市委巡察办综合科科长
3.林 琳 漯河市公安局法制室科员
4.梁 爽 漯河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5.孔 喆 漯河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科长
6.王浩然 漯河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副科长
7.徐胜克 舞阳县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8.陶灿功 漯河市郾城区实验小学校长
9.楚恒宇 漯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三、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
1.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漯河市畜牧局
3.漯河市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