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力彰显
发布时间::2022-04-06 来源: 浏览:36527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由之路。2021年以来,漯河市司法局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强化调解和解手段运用,在全省首创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和解化解行政争议“三步曲”模式,坚持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努力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内部,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彰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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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前沟通,释法明理。立案时,复议受理接待人员耐心倾听申请人的意见,抓住争议的焦点,掌握申请人的诉求;接着,围绕争议的法律和事实问题,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明理,讲清复议案件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厘清案件双方的是非对错,缓和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辩是非、解困惑,促使申请人理性对待争议问题;在释法明理的同时,依法将复议申请及法律建议转送有关行政部门,引导案件双方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

2021年7月,一位刘姓老人因交通违章被罚,尽管罚款已交,但心有不服,受理接待人员端茶倒水、耐心倾听,待老人火气稍有平息后,将违章处理依据作一详细介绍,使其充分认识到违章的事实和问题的本质,经过反复劝说,老人最终息诉,主动撤回申请。

2021年,通过畅通复议渠道、加强复议宣传,大量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渠道,先后接待群众复议咨询925件,通过释法明理,最终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仅有263件,71.6%的行政争议在案前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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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说服,高效化解。案件审理中,复议受理接待人员通过证据交换、组织质证会等多种方式,促使案件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进行沟通,坚持法、理、情并用,通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全面深刻剖析,对行政行为不合法、不合理之处,力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取得申请人的谅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适当之处,力促申请人自愿息诉,推动案件高效化解。2021年,漯河市审结的18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以调解和解结案的就有82件,调解和解结案率达44.3%,调解和解率居全国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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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跟进,溯源规范。案件办结后,漯河市司法局通过行政复议执行回执、电话回访、执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复议决定履行情况,溯源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漯河市对2021年作出的26起纠错案件,均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将纠错案件抄告上级主管单位,强化监督监管,推动复议决定有效落地;同时,结合复议案件办理情况,漯河市司法局还对行政争议多发的交通违章等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从争议源头进行规范,着力减少争议产生。

2021年,漯河市行政复议案前调解与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全过程覆盖机制的探索和实践,有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步入正轨、走向规范,使得行政复议申请便利、程序简易、审理高效的制度优势不断显现,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有效彰显,极大减少了行政成本和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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