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06 来源: 浏览:19351

为扎实有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近日,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漯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服务质量为抓手,引导行政执法部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强化服务理念,执法为民践初心。《方案》明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执法过程中贯彻执法为民理念,以最小损害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无法定依据不得随意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将人民群众的期盼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聚焦风险防控,服务警示树在前。《方案》强调,执法部门要结合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办理情况,梳理归纳行政相对人容易发生的违法风险点,划分法律风险等级,注明所对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依据,明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制定防控措施,形成风险防控清单,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告知行政相对人,通过提前介入、事前提醒,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把牢重点关键,走深走实全覆盖。《方案》要求,各县区、市直及驻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行政指导程序,规范行政指导行为,大力推行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方式。要逐步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不断探索“三个融入”工作机制,即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受理举报投诉。要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寓服务于执法,在服务中强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实现精准稳妥执法,形成指导、执法、调解、监督、服务有机融合的执法模式。

坚持示范带动,争创先进出成效。《方案》指出,要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结对帮扶活动,已命名的示范点单位要主动与非示范点单位结对,非示范点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点单位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水平。2022年,漯河市将表彰命名第二批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鼓励各执法部门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要求,扎实创建,积极申报,精心准备,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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