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示范效应,5月20日,漯河市召陵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开展工作的现实要求,更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此次考试内容针对性较强,涵盖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参加考试的拟任命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答题细致认真,体现了党员干部良好的作风。
作者:徐 弘
编辑: 陈见春
审核: 殷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