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司法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22〕号39号),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中合法性审核环节立规矩、定标准。
该文件从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明确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严格审核责任、提高审核能力、完善审核方式、强化监督指导等八个方面,对漯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全过程进行规范。
特别结合贯彻落实重大行政风险评估相关工作要求,首次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依法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同时,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新要求,在附件部分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备案的资料清单。
该文件的出台切实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质效,打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的环节流程,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增添新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