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日前,漯河市教育局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暨行政执法人员年审知识测试,局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该局办公室业务骨干潘阳深入讲解民法典,并结合具体案例,从“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入手,对民法典中“定金”与“订金”的交付手段、退还情形、数额和支付方式分别进行区分解读,总结提炼“定金罚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有效提升广大职工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