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漯河籍和留漯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变化!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 浏览:478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我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就业矛盾,多形式、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意见》指出,以高质量精准就业和灵活充分就业为目标,以进一步强化政策性招录招聘、产业吸纳、市场配置、兜底帮扶、拓展见习、自主创业、技能培训、数智服务等八个方面为驱动力,构建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全力保障返乡漯河籍高校毕业生和漯河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留漯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意见》明确,强化政策性招录招聘促进公平就业。适当增加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积极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积极配合相关单位(部门),适当加大选调生、特岗教师、全科医生等基层项目招募力度,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参军入伍等方式实现到基层就业

强化兜底帮扶促进困难就业。充分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摸排辖区内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底子。积极筹措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漯河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对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就业

强化拓展见习挖潜就业机会。支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申建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持续扩大募集见习计划规模。对吸纳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整合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源,探索成立“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实践基地”,助力高校毕业生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鼓励各类技能培训机构针对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并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的我市参赛选手,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全年计划开展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4.7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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