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司法局推行“医疗式”法律援助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2-08-09
来源:本站
浏览:2564
一是“门诊式”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专用调解室,为来访群众提供与律师单独交流的场所。目前有60%以上的来访人选择“门诊式”咨询。二是“急诊式”法律援助。为群众开通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办理的绿色通道,将法律援助时间压缩到城区一刻钟,郊区半小时内。目前已通过该方式办理群体性案件2起,其他紧急类案件6起,有效的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专科式”法律援助。对案件集中承办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进行分类,在指派案件时将该案件分配给有专业优势的承办人,充分发挥其专长,在解决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模式的推行,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和质量,赢得了群众普遍赞誉。目前,该区已接受各类法律咨询1031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6件,较往年同期增长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