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变故友情债难还 巧调解干戈化玉帛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本站 浏览:1890


5月4日上午,安置帮教对象赵某满怀感激,把一面书有“尽职尽责 真情调解”的锦旗送到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阴阳赵司法所,向司法所及专职民调员倾情帮助其圆满解决债务纠纷表示衷心感谢。

赵某因危险驾驶罪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于2019年1月期满解除矫正。解矫后的赵某吃苦耐劳、踏实肯干,靠着自己水电工的手艺,家庭生活倒也红火。不料,今年年初他却因为一件事苦恼起来了。原来,赵某与邻村的曹某本是朋友,双方于2019年3月签订一份转让协议,约定赵某以9万元的价格将自己所有的一座蔬菜种植大棚转让给曹某。曹某先支付4万元,下余款项5万元约定于2020年2月底前还清。念及朋友之情,赵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不曾想天有不测风云,曹某于2019年9月因突发疾病不治身亡。赵某在为朋友遭此不测感到痛心的同时,也暗暗为两人间的债务忧心忡忡。果不其然,当赵某向曹某的妻子李某提起该笔欠款时,李某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支付,赵某多次催要都吃了闭门羹。

无奈之下,赵某想到自己曾经接受社区矫正的阴阳赵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自己解矫后还一直关心自己,曾多次走访了解问询是否有困难,自己何不向司法所求助呢?3月2日,还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赵某拨通司法所电话,寻求帮助。

司法所接到赵某求助后,高度重视,认为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法律帮扶,也是安置帮教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所随即指派专职民调员张文涛、王春芳介入,开展调解工作。他们坚持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不掉线”,先通过电话联系曹某的妻子李某,全面了解案情。在多次沟通中,民调员了解到李某称对蔬菜大棚债务一事不知情是托辞,内心存在“人死债消”的错误认识。

找到问题症结,民调员心中有数了。他们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来到李某家里。当李某得知上门调解的民调员张文涛早年担任过其老师,抵触情绪随之消退,直言丧夫后缺少依靠生活不易。民调员张文涛就势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其理清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李某虽未明确表态,但内心已经接受自己作为继承人有偿还丈夫生前债务的法律义务。

而后,民调员又与赵某进行多次沟通,赵某作出一定让步,但双方对还款金额未达成共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民调员没有气馁,抓住赵某急于外出打工的心态,把握时机,因势利导,用友情感化,最终赵某同意让步1万元。

4月26日,赵某李某双方来到司法所。在工作人员和民调员的主持下,李某同意一次性偿还赵某4万元,赵某以朋友之情给付李某慰问金500元表示安抚。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了调解书,握手言和。

一场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调处,安置帮教对象赵某也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轻松地回到了复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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