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前置 化解涉企纠纷
发布时间::2020-04-27 来源:本站 浏览:1906


疫情期间,漯河市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紧扣社会矛盾焦点,贴近群众实际需求,架起线上线下服务桥梁,让法律服务“不打烊”。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律师杨珊正向当事人讲解涉及采光权的法律法规。4月初,陈某等居民多次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所住小区附近一房地产公司办公楼遮挡住户光线问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随即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相关法律,并邀请专业法律人士提前介入、化解矛盾。

4月17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杨珊随同街道办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向居民及房地产公司了解情况。4月22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杨珊律师深入向居民代表和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讲解居民住房采光权规定,采光权侵权诉讼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采光权受侵权后的救济方式,并现场解答双方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针对双方矛盾焦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进入热潮期,我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靠前站位、主动行动,积极参与到辖区涉企矛盾排查化解中。”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工作人员以及律师、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社区、机关单位等,宣传政府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和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时介入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并通过法律服务在线申请、印发复工复产知识读本等多种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深得群众和广大企业的认可,发生纠纷的单位、社区或组织争相邀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介入调解,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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