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6 来源:本站 浏览:1808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2日公布。现将漯河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舞阳县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或复印件。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应试人员达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3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5日,申请人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203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我市舞阳县),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25日,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203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向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应试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自行下载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打印版带户号、人号)。
3、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从学信网查询后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
4、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的原件。
5、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本人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4张。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三份;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应试人员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手续。

咨询电话:0395-2957899;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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