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强化财政资金源头管控,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工作实际,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了惠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通知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司法局迅速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惠企政策专项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漯法政办〔2023〕13号),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认真落实,加强指导。下发《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惠企政策专项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漯法政办〔2023〕13号)文件后,明确评估和清理内容。市司法局认真梳理并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梳理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澄清底数,并将《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发送给各责任主体,同时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指导各责任主体准确认定规范性文件、明确清理范围,对照标准认真开展清理。
(三)分层清理,扎实推进。首先,根据漯人常办〔2023〕29号文件确定文件评估范围,要求各单位对文件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评价。其次,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对照市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全面清理,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评估、备案、清理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统筹、强化保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实施、谁评估”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评价。
组织开展漯河市惠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评估清理工作座谈会。各部门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对涉及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交流,形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
从整体来说,我市已制定惠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的,保证了行政机关合法规范行使职权,对于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推动了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良好发展。
三、评估清理结果
根据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清理意见,经进一步与清理责任单位沟通,漯河市形成如下清理结果:
经梳理我市惠企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其中继续实施27件,废止(宣布失效)7件,拟修改2件。
由于此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在梳理文件时不可避免存在遗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定期评估、定期清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定期清理与适时清理相结合、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合、主动清理与上级要求清理相结合,及时梳理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保障。